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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届 “ 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23 来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局 (农委)、 文明办、民委、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工会、团 委、妇联、文联:


  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为 “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 “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对全 社会传递出的重农崇农的价值取向。为共同做好我省首届 “中国 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击链接,查看文件全文。)

关于组织开展首届 “ 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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