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要求,经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拟对以下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按1.79%给予贴息补助,现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2日-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企业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不准确,请于9月18日17:30前向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畜牧处反馈。
联系人:景璟、李亚楠
联系电话:0371-65918878、65917662。
附件:
1、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发放企业汇总表.pdf
2、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发放企业明细表.pdf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