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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抓好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倒春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3-31 来源: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倒春寒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严峻形势。据全省植保机构监测,当前小麦条锈病在我省扩展蔓延速度明显加快。截至3月24日,已在南阳、信阳、驻马店等10个市53个县(市、区)发现小麦条锈病,发生面积已达81万亩,比一周前增加了一倍,是近年来同期发生最为严重的一年。随着外地菌源持续大量传入,加之3月下旬-5月上旬我省气温适宜,降雨偏多,该病将在我省特别是豫南地区进一步加重。小麦赤霉病是典型气候型病害,抽穗扬花期遇阴雨天气极易导致暴发流行。据省气候中心预报,今春4月上中旬我省有多次全省性降雨过程,与豫南小麦扬花期高度吻合,专家会商预测,小麦赤霉病今年在豫南、豫东南呈偏重发生趋势。3月下旬到4月中旬,我省气温起伏大,易出现“倒春寒”天气。如果条锈病、赤霉病、“倒春寒”叠加发生,将会对今年小麦生产构成极大威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认清小麦生产面临的不利形势,尤其是当前条锈病发生流行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防范工作,为夺取小麦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真正压实工作责任。中央和省已明确今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不低于上年,并将此作为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省政府明电也明确了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的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一要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是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的责任主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汇报小麦条锈病的发生程度、赤霉病的发生趋势,制定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方案,将条锈病应治尽治、赤霉病应防尽防、倒春寒预防到位作为目标,将防控任务落实到县到乡到村到地块。二要强化部门责任的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宣传引导、技术指导和实施防治等各项工作。

  三、用足用好防控资金。省财政已安排1.9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小麦条锈病、赤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该资金不能整合,不能挤占挪用,必须专款专用。市、县也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防控工作的支持力度。条锈病的防控刻不容缓,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采购防控物资和服务。赤霉病预防要及早准备,也要按照特事特办、不误农时的原则,积极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商,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下,简化招投标程序,尽快把防控物资和服务采购到位。

  四、突出“四早”抓好防控。一是早发现。早发现是防控小麦条锈病蔓延流行的基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植保、农技、种子、土肥、乡镇区域站等所有农业技术人员组织起来,采取单位包乡(镇)、技术人员包村的方式,进行网格化监测;把辖区内专业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和农资经销商动员起来,开展条锈病监测;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动员优势,把农民群众动员起来,形成合力,力争7天之内将所有麦田普查一遍。二是早报告。对发现的病情,1个小时内要报告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当天报告给县政府,并上报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到早报告。三是早防治。对发现的病点,按照“发现一点、控制一片,发现一片、防治全田”的防控策略,随时给予扑灭;当田间平均病叶率达到1%时,24小时内组织大面积的防治。四是早准备。对赤霉病和“倒春寒”,要及早提出防控措施、及早落实防控物资和服务。

  五、抓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省厅将下派18个专家指导组,分包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会同当地技术人员,做好条锈病、赤霉病和“倒春寒”防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组织专家指导组,深入乡村,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专家会商,组织农业、气象专家每周会商一次病害发生趋势。通过线上培训、咨询、电视讲座、远程专家系统等方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

  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是做好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倒春寒”危害的严重性,了解掌握防控技术方法。从现在开始,各市、县每周播一期电视讲座、不间断滚动字幕,通过微信、短信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经销商、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及时了解防控信息,村里大喇叭每天都要广播防控内容,每村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图不少于五份,每村主要路口必须张挂宣传条幅,进一步提高群众主动防控意识,动员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防控工作中去。

  七、强化防控工作考评。对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周通报制度,从3月27日起到防控时间结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天要向当地政府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天要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普查情况、发生情况、防治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组织动员情况等。省农业农村厅要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周进行通报。防控工作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上报省政府。防控工作的考评结果,将作为来年涉农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