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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时间:2020-04-17 来源:临颍县畜牧局

  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检疫监管工作,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河南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4月起,临颍县动物卫生检疫服务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的动物检疫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采取了走访、听汇报、现场核对资料的方式进行。在对乡防检中心站和屠宰企业的检查过程中,重点查看了产地检疫畜禽出栏时的申报、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和生猪屠宰检疫中的进场查验登记、同步检疫、非洲猪瘟企业自检等环节都进行一一核对。总的情况来看,各动物防疫中心站及屠宰企业都对这次非洲猪瘟疫情非常重视,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守土有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对后续的检疫工作进行了指导:一是认真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大对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宣传力度,督促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提高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履行动物防疫义务。二是规范检疫程序。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做好检疫出证。三是严格票证管理。在领取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要明确专人保管、专人发放票证,对查出违规使用票证的,严肃进行处理。四是落实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在受理产地检疫后,要加大车辆备案情况把关力度,发现运输车辆未备案的,要责令货主等责任人及时改正,不得给未备案车辆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并督促指导承运人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数量等承运生猪。

责任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