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降低运输工具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农明字〔2020〕50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sxmjfj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450002)。信封上注明“车辆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附件1:河南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请点击查看)
附件2:河南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附件请点击查看)
2020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