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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农村系统
加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20-08-20 来源:

  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乡村治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许昌市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了下列行动。

  一、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县(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的指导性意见》,成立了由县(市)党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主要领导及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长期(无期限或超期限)的合同、低价(价格明显偏低)的合同、不规范(发包主体不符、发包程序不规范、条款不合法不合规)的合同等8个重点清理规范对象,按程序分步骤开展合同清理规范工作。

  各乡镇(街道)依据县(市)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如长葛市大周镇要求各村把所有合同统一收集,报镇政府统一备存;聘请河南华灿律师事务所对所有合同在法律层面上逐项审核,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召开镇班子会,对每个合同进行研判,逐一提出解决办法。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农村集体利益,增加了集体经济收益,进一步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促规范。扎实开展“春雷行动”暨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经营活动证照、高剧毒农药、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活动,发放农资经营主体告知书,签订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书。抽调57名机关干部职工,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排查。共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7家、农资经营门店290家,印发资料1万余份,出动人员340人次,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处农药类案件共13起,罚款6.03万元。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促健康。组织安排精干人员深入到各大卖场、果蔬类家庭农场,在组织做好抗击疫情的同时,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半年共抽检果蔬样品58个,合格率100%。

  三是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专项整治促宜居。一是深入开展改厕“回头看”。一方面,安排各镇自己开展回头看工作,另一方面,组织专人对每个改厕村进行抽查式回头看,目前已下发各镇回头看整改工作60多项,正式下发整改报告2份。二是做好秸秆禁烧监管。在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三夏”期间禁烧工作。农业农村局抽调57名机关干部职工组成12个督导服务组,对各镇工作开展巡回督查,重点加大对重要路段的巡查,坚持疏堵结合、严防死守。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全天候、全区域、无缝隙排查。上半年,我县未发生因秸秆引发的火情。三是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整治。通过微信、县政府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的宣传,引导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保护耕地土壤质量,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上半年,全县农膜使用量为372.5吨,废旧农膜回收量为340.85吨,回收率达到91.5%。

  四是加强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促提升。扎实开展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并对“十二五”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研究制定印发了《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对2013年以来涉农项目9个镇的排查,全县共需补打机井688眼,维修清淤185眼,购置埋设地埋电缆138256米。经过财政评审招标,目前9个镇正在有序整改中。整改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是加强农排灌溉用电违规加价乱收费专项整治促稳定。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浇地乱收费问题,鄢陵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加大对各镇农排灌溉用电违规加价乱收费问题督查整治力度,督促各镇党委政府抽调专人加强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截至8月6日,经各镇排查统计,全县违规收取电费225件,已整改206件,占比83.1%;违规收费总金额460020.64元,已退还375415.64元,处理责任人16人,减轻农民负担29686.1元。全县11个镇已整改完毕,剩余1个镇正在收缴违规收费资金。

责任编辑: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