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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00-01-2020-0007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标  题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农文〔2020〕264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1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文〔2020〕26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水产主管部门,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7月30日

  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职责履行,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队伍,激发人员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在总体“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高、已有任务完成好的农业县(市、区)。坚持创新发展,聚焦助力产业扶贫持续发力,聚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建设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构建立体化农技指导服务格局。坚持绩效引领,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以效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

  (三)主要目标。建设260个以上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1000项以上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全省培育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1000名以上,组织5天以上基层农技人员脱产业务轮训10000名以上。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在贫困地区、生猪大县全面实施,贫困村农技服务实现精准全覆盖。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8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农技服务实效。加大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技术供给力度,提高技术服务的精准性和效果持续性。细化任务要求。在贫困地区深入推进特聘计划全覆盖、贫困村农技服务全覆盖,加大对脱贫攻坚重点县(村)农技帮扶力度,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措施打法。将农技推广服务与产业扶贫任务紧密衔接,组织农技人员、示范展示基地、示范主体帮扶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县(村)产业扶贫技术服务需求,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帮扶任务,强化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保障。注重持续发展。围绕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针对性地培养乡土农技人才,加大特色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提质增效,强化产业对脱贫攻坚的持续带动能力。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立足职责履行和发展要求,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优化县域农技推广资源配置,找准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定位,加强1031个乡镇(区域)农技站规范化管理,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充分履行公益性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激发服务活力;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其他机构综合设置的,要确保专门岗位、专门人员履行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组织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引导科研院校开展农技服务。支持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承担相关任务,放大院(校)地共建、科技驿站等创新模式作用效果,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引导支持企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遴选推介一批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案例。

  (三)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特聘计划实施思路,创新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效果。扩大实施范围。2020年特聘计划在贫困地区、生猪大县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全面实施。拓展实施内容。在贫困地区,特聘计划聚焦产业扶贫,强化特色产业农技指导服务;在生猪大县,重点围绕加强动物防疫强化指导服务,促进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实施规范。各实施县要完善《特聘农技员遴选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特聘农技员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进一步严格招募程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技术服务人才中招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较强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强化效果显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履行服务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遴选推介一批“最受欢迎特聘农技员”。

  (四)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学历、补充高素质人才、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构建部省加强示范培训、市县注重实地培训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课程体系和培训师资库建设,融合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农技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抓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部省农业农村部门将遴选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分行业组织脱产培训,使其成为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和农民培训的优秀师资。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完成本市1/6以上的基层技术人员连续5天以上的异地培训任务。各项目县要聘请专家对农技指导员分专业进行轮训,完成本县1/6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任务。各级要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平台,组织农技人员加强线上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充实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严把人员进入“门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有科技示范主体、乡镇有科技展示样板、县有产业示范基地。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完善农技指导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科技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塑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品牌。各项目县要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和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加强行业统筹协调,坚持服务主导产业、注重技术集成、突出示范带动原则,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成不少于2个长期稳定(原则上要求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作用突出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要坚持服务主导产业、注重技术集成、突出示范带动的原则,遵循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要求,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要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每个示范基地至少要与1个省辖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或教学单位长期、紧密对接;竖立统一样式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健全基地档案,加强考核验收;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等要求,支持国家、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塑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品牌,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打造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示范样板。以科技助力产业提质升级增效为主要路径,强化科技、人才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打造科技强镇、智慧农场、生态循环农场等农业科技展示样板,形成科技要素驱动、可借鉴可复制的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六)大力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副食品供应,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结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省市县三级联动遴选推介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构建部抓引领性技术示范、省抓区域重大技术协同、县抓主推技术落地的立体化格局。完善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各项目县要以县域主导(特色)产业为单元,每个主导产业设1名首席专家,成立主推技术服务专家组,实行技术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制定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认真选聘农技指导员,组建技术指导团队,实行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农技指导员负责指导5个左右行政村,健全“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推广责任机制和“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机制,扩大农业技术服务覆盖面,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开展区域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支持滑县、长垣县、鹿邑县、永城市及伊川县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以科教兴农“一三五五”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省市县三级纵向协作、“政产学研推用”六方左右协同,引导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探索“高效协作”的组织协同机制、“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双向反馈”的信息贯通机制,实现推广服务力量协同、参与主体利益协同、技术信息供需协同,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步伐。全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各地要引导推动广大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通过APP、微信群、QQ群、直播平台等,在线开展农情采集、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学习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共建共享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各地要紧紧围绕用户需求,精准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资源和配套服务;加强年度任务线上绩效管理考评和成效动态展示,把项目支持的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协同推广等年度任务,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承担年度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切实提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认知度、覆盖面及使用率。有条件的市县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发适合本地个性化的农技推广信息网络平台,搭建本地个性化微信公众平台,推进“互联网+农技推广”向纵深发展。

  三、项目安排和补助内容

  (一)实施范围

  按照中央和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要求,在保持实施范围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支持全省127个县(市、区,场)围绕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资金分配

  2020年我省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总额17980万元。资金分配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向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倾斜,优先安排贫困县、生猪大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专项资金4540万元;优化资金分配因素,体现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资金分配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依据项目县农技人员数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牧业总产值、渔业利用水面面积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

  (三)补助内容

  1.农技推广服务与项目实施补助。一是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主要包括交通费用和误餐、通讯(流量)等补助,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25%,根据农技人员下乡天数及工作任务量,参照当地下乡补助标准发放。二是特聘农技员补助。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项目县,特聘农技员补助资金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三是技术专家补助。主要用于专家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四是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主要用于对承担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表现突出的农技人员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五是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等项目实施与管理费用补助,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补助。一是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业机械、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和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展示、现场培训等补助,该项支出不得低于补助资金总额的25%。二是对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费用,以及对利用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技术推广方式进行补助,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

  3.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对大学生到乡镇(区域)农技站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3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补助项目对支撑农技推广体系发展、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2020年任务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及时成立各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动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汇总后,并本级实施方案,于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备案,电子文档随文报送。

  (二)加强绩效管理。一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将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继续列入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省市联动、全程实施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采取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互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二要强化绩效约束激励。建立以结果实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项目县2020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完成和实施成效进行优、良、中、差等四类定性评价,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主推技术到位率”指标、年度评优及年度经费测算等挂钩。2020年,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三要加强项目规范。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建立备查账。规范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制作基层农技人员胸牌和手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网络图,建立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示范基地档案。明确信息管理员,认真做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数据信息填报工作。

  (三)加强交流宣传。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挖掘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大力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农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等,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组织开展第二届“寻找全国最美农技员”“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介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

              3.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4.2020年河南省脱贫攻坚重点县及未脱贫村名单

              5.2020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