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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0-11-17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11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日起,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了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规定乡镇要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为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实现考核结果运用、事前监督与事后追责的统一,《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并规定各有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信用制度,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记者 李躬亿)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