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提案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80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12-25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07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0〕134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B

李德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空闲宅基地管理的提案》收悉,经与自然资源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对宅基地改革特别重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对农村空闲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我省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长垣县是国家33个试点县之一。他们对“一户多宅”、超标面积、空闲宅基地进行了整治,探索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制度。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进,编制实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将村级规划与城镇规划体系相结合,以2035年为规划时间节点,在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实施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和生态规划等“多规合一”村级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推动村庄建设。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探索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三是坚持集体主导、利益调节,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在保障户有所居的前提下,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部分、“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赠予房屋或其他方式占用和使用的宅基地,收取有偿使用费。四是坚持有偿无偿、分类选择,引导闲置宅基地自愿退出。在保障农户基本居住需求的前提下,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计算,地上房屋通过协商或第三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同时,对于集中供养或去世后的五保户占用的宅基地,违法占用的宅基地,不按规定交纳有偿使用费的宅基地,超过一年未建设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在村内生活的,宅基地上房屋坍塌两年以上的,实行依法无偿退出。

  我省其他市县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也很重视。他们不同程度开展了宅基地整治和利用工作,不断探索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新模式。一是发挥地区优势,探索建设利用模式。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一些具有地域特色或旅游价值的地区,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按照“保护固态、传承活态、发展业态”的思路,开展宅基地盘活流转,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文化旅游、民宿等新业态。如,新县田铺乡大塆村,光山县南王岗村,兰考县张庄村,栾川县石门村。二是开展有偿使用,探索产权激活模式。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农户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或农房。如,新县杨高山村,长垣大浪口村,永城市时庄村,邓州耿营村,开封市余店,新县丁李湾村,沈丘县大郭庄村。三是改善人居环境,探索整治利用模式。在不改变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开展荒芜宅基地连片整治,对原有宅基地附属物进行整修、拆除残垣断壁,把荒芜宅基地建成游园、花园、菜园、树园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如,沈丘县高山店村、嵩县三合村,卫辉市柳树岭村,新县杨冲村,禹州市“一宅变四园”等。四是通过全域整治,探索综合利用模式。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对闲置宅基地规模较大或空心村的地区,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通过集中规划,引导村民开展旧村复垦整治。如,武陟县大虹桥乡,浚县王庄镇,鄣城县白马镇,郏县大力推进拆旧复垦、“双违”整治、“一户多宅”治理、宅基地超面积治理,探索出了农村 “整治—盘活—规范—提升”的新路子。

  下一步,我们在工作中将充分吸取您“建立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建立闲置宅基地整治基金、建立闲置宅基地整治优惠政策、建立工作考评奖惩机制”的建议。接合这次农村乱占耕地整治,把闲置宅基地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家用地的,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二是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创新创业。三是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允许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以及非营利性养老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2020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席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