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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17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12-25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170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0〕157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B

陈智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新兴业态激发农村内生动力”的提案收悉。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规划引导,科学规划定位。一是加强规划引领。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化了规划引领。综合考虑全省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针对不同区域的乡村发展特点,将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拓展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整治改善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鼓励各地综合考虑建设形态、村庄规模、服务功能、历史文化等因素,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村庄建设,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传承中原优秀文化,联合新媒体创新宣传推广,突出民宿带动,做好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乡村旅游品牌评选,培育了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旅游扶贫示范县、生态旅游示范镇、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休闲观光园区等乡村旅游品牌。积极推动把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成为A级旅游景区。持续组织做好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和旅游扶贫示范户申报工作。2019年推荐申报了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重度沟等10个村,被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持续加深文旅融合。不断传承创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挥非遗在乡村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空间非遗保护、传承与利用。合理利用乡村非遗资源,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促进非遗传承与现代生活的有效对接。依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支持相关非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身资源,对沿乡村区域的表演类、传统工艺类非遗传承人群进行培训。设计打造非遗旅游路线,开发非遗旅游产品,推动非遗进景区,形成了宝丰马街书会,中共(淮阳)中原古韵非遗展演,中国(鹿邑)传统戏曲展演等活动品牌。

  二、关于出台扶持政策,聚焦持续发展要素。一是我省按

  照国家的部署,2019年已经在长垣县完成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特别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有效途径,有序推动了“空心村”整治,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已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二是在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上,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的暂行意见》(豫国土资发〔2009〕52号),规范了用地的审批管理,强化了节约集约利用,明确了用地的范围;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上,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

  三、关于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增强新兴产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我省创造性的提出了宅基地复垦券制度,贫困县和纳入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地区腾退的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即增减挂钩节约指标,可以进行市场交易,通过市域、省域内有偿流转使用,为扶贫开发及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筹集资金。二是探索创新运营模式。济源市花石村探索出集体领办、群众创办,集体控股、群众入股,集体控股、引社会资本下乡等“三种集体经济模式”,建成滑雪场、啤酒屋、千亩梅园等多个盈利项目。花石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1405元增加到2019年的26698元,仅2016年“南山森林公园滑雪场”项目每1万元的股份就能分到6000元的红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支持力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等功能作用,盘活用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将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三农”发展!

  

2020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席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