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全省土地流转“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改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针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按政策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等三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上简称《意见》)出台时间为节点,《意见》出台前存在的问题,按照2019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5年内恢复,不能恢复的按要求补划;清除种植物,拆除设施设备,恢复耕地原状。永久基本农田撂荒的,制订整治方案,督促尽快利用。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等综合立体种养的,沟坑占比不得超过总种养面积的10%。(记者 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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