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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14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0-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147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1〕99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A

  

刘文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走集体经济道路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

  一是从2016年至今,全省各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累计支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村4218个,积极发挥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二是2020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编印了《河南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选编》,总结出资产租赁型、龙头带动型、乡村旅游型等8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供各地学习借鉴。今年打算总结宣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示范引导各地走出一条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要指示,把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作为推动农业生产服务性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培育主体、完善体系、创新方式和项目带动等,发挥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在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保障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供给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12.57万多家,从业人数150多万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10多亿元,服务小农户数量达1103万多户,托管土地面积达到1.57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32亿亩次。主要工作有:

  一是优化服务环境。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把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要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推广全托管、半托管方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生产服务,以服务规模化带动生产规模化。《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豫政〔2020〕21号)提出,要“以涉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广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了《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豫农经管﹝2019﹞10号)。广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宣传,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生产托管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地普遍利用农村公示栏、广播等宣传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规定、目的意义,走进田间地头和群众中间指导工作,广大群众接受和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二是培育多元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多渠道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方式为小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以农机和植保服务为重点,开展统防统治、烘干储存等服务。各类服务主体中,从事生产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9万多家,开展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有5.5万多个;从事农机服务的专业合作社7290家,植保服务组织发展到4270家。注重发挥供销、邮政等系统优势,积极支持建设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服务载体;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之间开展联合与合作,打造更多的服务联盟和行业联合体,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各类农业生产服务主体,针对农业生产特点和小农户的不同生产需求,探索有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探索了 “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 “云平台+县级中心+乡镇服务站+农户”、“为农服务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等模式,都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

  四是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重大生产活动和重要生产季节作用,确保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安全。2020年春季的抗疫保春耕活动中,我们及时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全力做好抗疫情保春耕促丰收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特别是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为全省小麦丰收提供了坚强支撑。今年2月,又下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组织开展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探索示范试点经验、认真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大力优化社会化服务环境等方面,就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春耕生产中的作用和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培育多元服务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邮政等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生产托管服务。二是开展生产托管服务。以引领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作为重点,创新服务模式,指导各类服务主体做好春耕等农业生产服务。三是探索示范试点经验。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结合实际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认定工作。四是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要求,督促各项目县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优化社会化服务环境。适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营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大省级项目投入。从2016年至今,全省各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3.5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资金28.4亿元,市县配套资金5.1亿元,共支持省级扶持村4218个。二是鼓励市县加大投入。积极鼓励市县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先行先试。全省自2016年开展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以来,除上级扶持资金,市县财政还安排资金11.3亿元,支持市县级扶持村2744个(不包括扶贫专项等其它资金),共同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和路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国、省定贫困县积极利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大力发展脱贫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在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部分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乡愁乡情为纽带,以荣誉激励为动力,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乡贤爱心人士通过捐资捐物、投资创业等形式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落实土地保障政策。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要求,一是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探索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是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按照《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使用。三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倾斜保障,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专项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合理需求。四是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重点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倾斜,对合理用地需求的,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人才支撑。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截至3月30日,全省51785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两委”成员302740名。换届中,我省把选配好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作为重中之重,精准施策、靶向用力,确保选好头雁、配强班子。一是把关口把牢。坚持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明确党组织书记“四有四带”、“两委”班子成员“四好四强”标准,制定“九不能、六不宜”负面清单,建立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资格三级审查制度,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二是把班子配强。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从现任优秀村干部中“留”、从致富带头人和退伍军人中“选”、从外出务工能人和高校毕业生中“请”、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派”,一大批致富带富有项目、治理乡村有办法、服务群众有情怀的优秀党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统计显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占比达到71.7%。三是把结构调优。着眼增强班子战斗力和村(社区)接续发展水平,高质量稳妥推行“一肩挑”,着力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次结构。经过换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占比分别达99.73%、99.69%,“两委”成员平均年龄比换届前下降7.4岁、5.8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升10.4个、7.5个百分点,以往“两委”班子成员年龄相对较大、构成相对单一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三农”发展!

  2021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0371-65918858

  联 系 人:周艳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安阳市政府、政协(各1份)。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