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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5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0-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53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1〕107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A

  

王淑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培育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发展的一种新业态,是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是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我省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省,农业地域辽阔,自然景观优美,农业经营类型多样,农业文化丰富,乡村民俗风情浓厚多彩,发展休闲农业具有优越的条件、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我省休闲农业发展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全省已涌现出一大批融休闲度假、观赏观光、农事参与、农耕文化、高效农业、民俗风情为主的休闲农业景点和项目。2020年,我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6万个,接待人数达1.6亿人次,全年营业收入实现160亿元,从业人数达88万人。全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6个、示范点21个;中国美丽田园6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提升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在全国的知名度。

  二、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涉农项目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厅将项目建设上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支持。

  三、拓宽农业企业融投资渠道

  创新发展方式,《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产业振兴开发和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农业项目。推行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多种形式的抵押贷款办法,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多渠道投资,创新发展方式,推动美丽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切实把《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引导省级政策性信贷、保险、担保等机构向市、县延伸,分层管理、统筹推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三农”的金融产品,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

  四、适当放宽种养结合的创新模式用地政策。

  目前,一些种养结合的创新模式,因在用地指标、用地性质等方面收到制约,发展遇到瓶颈。将会同国土资源厅尽快出台我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方案,确保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实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支持农业设施用地。

  五、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意见》,用于乡村旅游厕所、停车场、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交通标牌体系、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夯实农村人才基础,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2021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0371-65918703

  联 系 人:兰文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