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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6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0-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61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1〕108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B

裴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解决乡村振兴中制约乡村环境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规划编制

  长期以来,由于村庄规划编制滞后、规划不实用以及各种规划间不衔接的问题,导致很多地方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针对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加快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选派了1517名规划设计师到1188个不同类型、不同特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庄开展规划编制试点,通过试点引领,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省大部分涉农县(市、区)完成了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8000多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学习借鉴您提出的建议,配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风貌引导等工作,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一是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今年全面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完成10000个村的村庄规划,到2025年构建完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二是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和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确保各地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对于违规建设的坚决进行整治,切实杜绝建房“沿路跑”、承包地内乱建房子现象。三是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防止照搬照抄、千村一面,切实体现乡村特色,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目前全省85%的县建成“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机制。各地在农村户厕改造中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通过建立乡村改厕服务站等方式,强化改厕后期管护服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学习借鉴您提出的建议,与有关部门一起,着力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一是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五有”标准和“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一体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探索将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依法合规实行一体化建设运行管护。三是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乡村规划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处0371-65917260

  联 系 人:张学龙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新乡市政府、政协(各1份)。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