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栏目 > 东部区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 > 文件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

时间:2022-03-17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要求,对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废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苏农规〔2019〕4号),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