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二十七)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持证任务50万人次。制定农业农村领域技能培训和评价标准,加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逐步实现农村劳动者应培尽培、应评尽评、应取证尽取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人员持证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打造知名劳务品牌、“豫农技工”品牌。
(二十八)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推进县城提质扩容,培育发展一批中心镇,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九)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省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达80%以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壮大集体资产,提升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