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间, 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786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0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 / (具体情节)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0 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 0 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 0 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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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 *县*镇*村) | 养殖品种 | 备注 |
1 | 中牟县鹏辉水产专业合作社 | 郑州市中牟县万滩镇七里店 | 草鱼、鲤鱼、鲢鱼等 | 非药品 |
2 | 郑州市豫富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孙庄村 | 草鱼、鲤鱼、鲢鱼等 | 非药品 |
3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65917632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