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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63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10-11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签发人:宋虎振

  办理结果:A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633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2〕53号 


连建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在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作为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强农富民的战略选择,加大政策扶持、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龙头企业发展实现了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970家,其中:国家级102家,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实现营业收入7206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的59.5%;在面、肉、油、乳、果蔬等五大食品产业中,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03家,占72.5%。下一步,结合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河南省“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开展龙头企业规模倍增、区域拓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计划,促进龙头企业扩面提质增效,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000家。目前,我们正积极推动出台《河南省绿色食品集群培育行动计划》,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人才建设、品牌打造、产业用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是加大平台载体建设。加快速冻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等产业和肉牛、奶牛、花生、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规划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到2025年培育10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100个以上省级、200个以上市级、300个以上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平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大力培育农业品牌。实施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发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带动效应,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打造“豫农优品”整体品牌。重点围绕面、肉、油、乳、果蔬等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各类农业展会平台宣传河南农产品,讲好品牌故事,塑造品牌形象,推动更多“豫农优品”抢占高端市场。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达到1500个以上。

  四是优化要素保障。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倾斜支持力度,在编制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市县每年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重点保障产业用地。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等涉农基金作用,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子基金、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举办以“数字普惠金融 赋能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数字乡村大会,重点推介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案例和规模化应用,宣传推广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丰硕成绩和典型做法。


  2022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发展处 0371-65918721

  联 系 人:魏 娜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鹤壁市政府、政协(各1份)。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