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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原有企业重点实验室基础上对企业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组,在全国遴选布局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此次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列入附件1名单的企业重点实验室不占用推荐指标)。为做好我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已列入附件1名单的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领域。重点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耕地保育、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遴选布局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为主,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共同申报。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4.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 15 人。

  5.具有独立建立或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建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

  6.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包括在建),面积不低于 2000 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7.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能够保证运行经费。

  8.无违法违规问题。

  (三)申报书填写。申报单位按照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进行填写。参加优化重组的企业按照整合组建类填写,新申报的企业按照新建类填写。

  三、其它要求

  (一)优先推荐承担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的企业,遴选出创新能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涉农优势企业。

  (二)坚持优中选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排序。审核同意后,再报送申报书电子版(Excel 文本、带签章的 PDF文件)。

  (三)2023年3月24日前,需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附件3)报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四、联系方式

  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371-65918737

  附件:1.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企业类)原名单(请点击下载).xls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请点击下载).xls

         3.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请点击下载).xls

  2023 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