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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养牛大县培育县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养牛大县建设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农文〔2022〕185号)要求,省厅拟根据养牛大县培育县(以下简称养牛大县)建设监测情况,从2022年养牛大县后备县和产业发展意愿强、基础好、潜力大的县中,择优增补为养牛大县,确保养牛大县数量稳定在40个左右。现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县(市、区)均可申报。

  (一)2022年认定的养牛大县后备县;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2年全县牛饲养量不低于2万头,且同比增幅不低于5%的县(市、区);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数据,2022年12月底奶站监测奶牛存栏量不低于0.5万头的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牛业发展,明确将肉牛奶牛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产业和乡村振兴的优势特色产业,并承诺建设不低于500万元的肉牛奶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实行承诺制,不要求实际预留资金)。

  (二)项目支撑有力。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中,纳入2023年实施计划的肉牛奶牛产业项目储备足、规模大、质量高。

  (三)发展潜力较大。根据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县域内预留有一定规模的养殖用地,能够满足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需要。

  (四)服务体系完善。县域内具有较为完善的动物防疫、技术推广、质量安全监管、饲料饲草供应和社会化服务等体系,能够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内容、申报程序及材料

  养牛大县的主要建设内容、申报流程等均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养牛大县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88号)相关要求执行。

  其中,县级需要提交的养牛大县申请表、养牛大县建设方案、肉牛奶牛产业项目清单和市级需要提交的养牛大县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本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动员符合要求的县(市、区)积极申报。申报过程中,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申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严格把关。市级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申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核准相关信息,必要时可开展现场核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按时报送。市级请于3月20日前将材料的PDF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杜道全 张小玲0371-65917673

  邮 箱: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邮箱:hnsxmjxmc@163.com

  附件:1.养牛大县申请表

            2养牛大县建设方案(提纲)

            3.**县纳入2023年项目实施计划的肉牛奶牛产业项目清单

            4.市级养牛大县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2.3.4 (请点击查看).doc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