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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监督评价处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助力深入实施“十大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省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时间安排

  2022年,完成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全面动员部署,组建专门普查队伍,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完成兰考县、舞阳县普查试点及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0月底。

  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是本地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保障工作经费。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各自工作任务分担。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严控普查质量。各地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全链条、全环节严格把控质量,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强化质量控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五)用好现有成果。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成果,切实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提高普查工作效率。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和数据融合共享,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指导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武国定(副省长)

  副组长:景劲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虎振(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陈治胜(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关明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战荣(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朝军(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李斌成(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谢长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季红梅(省统计局总经济师)

                李灵军(省农科院副院长)

                康相涛(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长伟同志兼任。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