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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22号

时间:2023-08-02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经现场检查验收、企业整改落实和公示程序,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兽药GMP要求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2023年7月31日


  

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

GMP证书号

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

备注

1

河南省大牧原生物有限公司

粉剂/预混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产业集聚区(方城县券桥乡秋实路与深圳路交叉口01号)

2023)兽药GMP证字16092

兽药生产证字16426

GMP证书:

2023731号至2028730

许可证:

2023731号至2028730

迁址重建

2

河南赫福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粉剂/预混剂、非氯消毒剂(液体)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尉大道17

2023)兽药GMP证字16093

兽药生产证字16296

GMP证书:

2023731号至2028730

许可证:

2023731号至2028730

复验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