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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13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集体经济指导处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写了 《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已于2023年11月13日在厅官网公开,《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盘活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制定了《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

  导则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哪些新规定?

     在做好集体资产清查、明晰产权归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新的修订;新增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内容。

      《导则》有哪些主要内容?

  《导则》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共七章。第一章总则,提出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至第五章,按照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四方面要求,提出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构建治理架构科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探索经营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合理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第六章要素保障。第七章附则。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哪些发展途径?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四个主要途径,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资产参股,这是从各地发展实践中提炼的经验做法,也是中央明确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导则》第四章阐释四种途径。关于资源发包,从放活承包地经营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农村“四荒地”等资源,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关于物业出租,从全面盘活物业资产、改造提升物业资产、投资新建物业资产三方面发展集体经济。关于居间服务,从开展农业生产居间服务、开展劳务中介居间服务、开展农村生活居间服务三方面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关于资产参股,包括村村联合发展、村企联合发展、多元融合发展和其他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其他发展途径也可以探索,要严格控制经营风险,避免形成新的农村债务。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