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54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1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 地西泮 (具体情节)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0.1 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 2000 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 0 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1 | 王会哲养殖户 | 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坪村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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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 0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371-65917632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