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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48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25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480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3〕135号

郑直、释延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村企合作机制。近年来,我省注重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全省超过1.3万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活动,帮扶1.8万个村,形成了“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有效联农带农模式。下一步,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二、关于探索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形成了比较有代表性的集体经济三种实现形式:一是以资源资产有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整理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坑塘等集体资产资源,变废为宝,增加集体收入。如漯河源汇区小于村整理废弃多年的旧学校、旧坑塘等,建成新型股份合作创业园,引进生产加工等项目,村集体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二是以统一经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作用,增加集体收入。如兰考县红庙镇土岭村统一组织,将农户的1500亩承包地统一托管给荥阳市新田地种植合作社。合作社每年向村里支付每亩30元的管理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4.5万元。三是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联合与合作,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抱团发展、组产村营、合股联营。

  三、关于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运营水平。按照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2020年底全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48990个,实现村级全覆盖,在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登记赋码,领取组织登记证书,为其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条件。在此基础上,开展政经分离改革试点,逐步厘清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四、关于科技赋能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充分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 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省市县三级联动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1000余项,确保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三是加强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建设,推行县域农技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五、关于强化村级集体经济人才支撑。按照“四有四带”标准,选用社会责任感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届村两委干部与换届前相比,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9岁、下降5.8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27.4%、上升5.6个百分点,一大批致富带富有项目、治理乡村有办法、服务群众有情怀的优秀党员进入党组织书记队伍,其中致富能手占43.4%、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占10.4%、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占5.2%、退役军人占8.7%,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强保障。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2023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集体经济处 0371-65918858

  联 系 人:周 艳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许昌市政府、政协(各1份)。

责任编辑: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