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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61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9-19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612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3〕145号

吴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史馆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乡村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我省结合实际省情,在《河南省乡村文化振兴五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建设一批农耕主体博物馆、村史馆等反映村庄与田园风貌并记录乡村变迁和文化传承的纪念设施,出版一批民间文学、民间习俗作品,为中原农耕文化留下鲜活记忆”。

  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是重中之重。这其中我们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实际,量力而行,践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召开了全省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为全省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供强力支撑。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专项方案》《河南省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乡村建设十三个专项行动专班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乡村建设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各地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省乡村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机制,协调督导各级各相关部门扛牢扛实乡村建设工作责任。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乡村建设专班推进机制,成立了省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和13个乡村建设专项行动专班,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小组组长,副省级领导分别任专班组长,专题研究、专班推进,重点任务专项行动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好各项重点工作,各配合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专班推进机制,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全省乡村建设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共15项内容,即实施“184”行动。“1”是编制一个规划,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基础,规划科学才能建设科学,我省坚持规划先行,立足实际优化村庄布局,稳扎稳打推进乡村建设。全省4.46万个行政村均全部完成村庄分类,1.95万个村庄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8”是实施八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稳妥有序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8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是统筹4项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动全省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4项公共服务均等化。

  做法上,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河南省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方案》,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被列入《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的决定》和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选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1000个,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50个。具体到您的提案,我们的做法是:结合各村镇经济发展状况和历史文脉,在分类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我省厚重的文化历史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就城郊融合型村、集中迁建型村、就地保护性开发建设类村等,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鼓励有重点分步骤规划建设一批村史馆,通过图文资料、实物展陈、视频影像等形式,记载村庄发展历史,宣传红色文化,传承乡土人情,保护农耕文明,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文化为魂。村史馆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村史馆建设有着“存史、资政、育人”的积极作用,既可以留住乡愁,又能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凝聚振兴力量。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村史馆1027个。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积极推进村史馆示范点建设,全市省级以上文明村基本建成村史馆;确山县依托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策”,建成了一批彰显乡风文明、传承文化遗产、展示民俗风情的村史馆,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优质载体。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支持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村史馆、民俗馆等主题文化功能空间,并提供必要的运营经费”。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省村史馆建设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一边搞好试点,一边探索推进,创新性开展工作。

  一是倡导村史馆建设应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一些经济条件较好,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旅游资源或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行政村先行先试。通过自筹资金和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扶持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本村的村史馆,相对集中地展示本地的历史沿革、红色故事、乡贤名人、产业特色、非遗传承、民俗风情等,充分发挥村史馆以文化人的功能,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

  二是探索统筹发力协调联动,不搞大拆大建。村史馆建设应鼓励充分利用现有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阵地、历史建筑、村民旧居及各种公共用房等,不搞大拆大建,不强调新建馆舍。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规划等,因地制宜建设本地村史馆,不求大、新、潮,但求精、美、实,在充分保留传统特色的基础上,利用好现代化展示技术和手段打造精品村史馆。

  三是充分展示本土本乡风貌,不搞千村一面。村史馆建设应充分做好前期调研,提高乡村群众参与度,借鉴先行地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本地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村史村貌、名人典故等,真正把村史馆建成展示本地乡村发展变迁的“农村会客厅”,成为乡村文明建设的助推器。

  下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旅游规划中对村史馆建设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支持,持续助力乡村振兴,让村史馆成为传承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平台和基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村史馆建设提出的中肯建议,在今后的乡村建设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在具体工作融合您的建议,为我省乡村振兴,为留得住乡愁的大美河南增砖添瓦!

  2023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0371—65918758

  联 系 人:黄瑞斌

  邮政编码:45000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责任编辑: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