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积极退赔并召回涉案农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新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同在对某农药案件集体讨论时如是说,最终办案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已经是今年以来新乡市支队作出的第3起不予处罚决定。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近年来,新乡市不断细化措施,补齐短板和不足,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畅通群众联系沟通渠道,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支队连续两年上线新乡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专题宣传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此外,已组织印制、发放《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手册》《购买和使用农资注意事项宣传手册》《致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积极教育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
二是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在积极开展执法办案的同时,贯彻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要求,结合监管对象意愿开展行政指导,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已累计开展行政指导43起,指导对象满意度100%。定期安排专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请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支队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大练兵”活动,已累计组织举办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4期,邀请行业执法专家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骨干集中培训400余人次;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竞赛3届,有效检验练兵成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支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连续五年、行政指导案件连续两年在省、市司法系统或农业系统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中均有优秀案卷获评。支队先后荣获“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河南省文明单位”“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支队1人被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4人荣获河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3人入选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名单。
今后,新乡市将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锤炼执法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