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商丘市和昌饲料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其所持有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经审核符合注销条件。我厅决定注销商丘市和昌饲料有限公司取得的《饲料生产许可证》[豫饲证(2020)14028]。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