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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采取三“严”工作法 创新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模式

时间:2025-08-11 来源: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宝丰县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严把设计关、施工关、管护关,强化建管并用,科学管理,巩固农田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创新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

  一、严谨规划,夯实设计基础。

  一是优化项目设计。按照“先建管护机制、后建项目工程”的要求,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提前谋划管护工作,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坚持“简单实用、方便使用、经久耐用”的原则,优化项目建设内容。主动对接上延大中型灌区,因地制宜发展渠道输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适当减少灌溉机井设计数量。二是设计要结合实际。以村为单位编制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反复征求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建议,技术人员和设计单位深入到村,充分征求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确保规划的道路和机井与群众的灌溉习惯和需求相一致,根据征求的意见修改完善并编制正式设计方案上报,确保规划设计项目既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又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相协调。三是设计准确定位。结合以往省委巡视、省审计反馈、上级督查、日常管护巡查等发现的问题,做到“四优先、四禁止”。“四优先”:水浇地优先、旱地优先、有运营主体的优先、有管护制度的优先。“四禁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选址、禁止在已纳入“十二五”以来清查评估数据库的高标准农田地块选址、禁止在属性有争议或权属有纠纷的地块选址、禁止在改造提升项目存在遗留问题的地块选址。

  二、严实建设,铸就项目质量。

  时刻绷紧“质量”这根弦,把建设高质量工程作为实施项目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从源头上为设施管护打好基础。一是多方监管。严格实行监理、业主、镇村、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全过程监管模式,采取监理“盯”、专人“查”、村干部“看”、第三方“验”等多项监管措施,确保施工满足设计要求。二是制度约束。制定《工程原材料审核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时实行单项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工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建立灌溉机井、提灌站等单位工程档案。严格施工标准和工作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三是项目建设全流程公开透明。实行项目评审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项目审计制、工程管护制,做到项目全流程公开透明,真正把农田建设项目打造成清正廉洁、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三、严密管护,蹚出“长”“效”新路径。

  坚持“群众认同、方便生产、方便管理和有利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管护模式。一是实行县乡村三级负责制。理清管护责任,要求县级负责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以及管护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工作。镇级承担管护主体责任,负责指导村集体开展管护。村级负责管护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推动经营主体承担其独立使用或主要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职责、自主筹措管护费用;分散在农户耕地内的机井,落实管护人员并签订管护协议。二是建立备件库。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把建立备件库作为设计内容与项目同步推进,备件库所采购的水泵、扬程管、地埋管、出水口、缓闭止回阀等易损设施,统筹用于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者第三方管护机构接管,用于设施维护。三是完善管护机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宝丰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方案》,做到合理分级分类管护。各村月巡查时,对发现机井及配套设施故障、损坏等问题,属于经营主体管护的,由经营主体负责维修;属于村集体管护的,出水口、井堡、配电设施等易损坏且费用小的设施,由村集体维修;水泵维修、淤积机井清洗、地埋输水管道和地埋线维修等关键设施设备,乡镇组织专人现场核定维修费用,并将维修情况于月底报县级备案。每年7月和11月,由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维修台账和相关支付凭证,据实列支,申请维修基金拨付至乡镇。确保做到管护机制真正实行起来,问题机井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同时结合耕地质量评价、绩效管理评价,压实乡村两级责任,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经久耐用,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责任编辑: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