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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10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0-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1041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1〕171号

 签发人:申延平

  办理结果:A


民盟河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扩大我省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省工信厅、省大数据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业物联网建设现状

  (一)推动出台发展政策。2020年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0号),为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印发了《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数字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选定鹤壁市等10个地区开展数字乡村示范县创,其中,鹤壁市淇滨区、三门峡市灵宝市、南阳市西峡县、漯河市临颍县又被定为首批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今年又选定漯河市等20个地市、县(市)作为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积极围绕创建目标,聚焦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着力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创设、发展模式创新等方面,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标准规范,为全省数字乡村建设开辟路子、提供经验、树立样板。同时启动了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建设工作。

  (二)培育农业农村数字产业发展及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建设了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构建了模块化、流程化、信息化、工业化的现代生物育种 体系;成功创建了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在农业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农业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拖拉机、无人植保机、智慧农业装备、核心元器件、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多款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依托郑州大学建成了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并与省内部分高校合作设立了“河南省数字乡村创新中心”,为全省在农业人工智能、智能农机装备制造、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开展重点特色应用,以及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农业信息化和农业农村数字经济领域引进或培育了一批创新引领企业。如北京农信通公司、河南省农业大数据应用研究院、京东云(鹤壁)数字经济产业园、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扩大扩大实际应用场景建设。建成了一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智慧农机、智慧种业等物联网示范基地,建立了墒情、苗情、病虫情、灾情等农业“四情”监测管理系统,推广了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推动了一批5G+智慧农业应用场景落地。如鹤壁市在高标准农田建立了“星陆双基遥感农田信息协同反演系统”;开封市尉氏县的5G+智慧大田,实现了农业生产高效化;临颍县打造了集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一体的辣椒物联网平台,制定精准解决方案,提高了辣椒品质和效益;濮阳市南乐县沃圃生公司设施农业数字化装备水平,建有现代农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智慧种植;南阳内乡牧原养猪已经达到了无人牧场程度;安阳全丰植保无人机,累计作业面积覆盖七个省,几千万亩,数字乡村在河南的实践内容很丰富。

  (四)实施乡村数字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新基建”发展速度,统筹相关部门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构建覆盖农村地区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实现行政村百兆以上接入和4G移动网络农村地区全覆盖。加快窄带物联网(NB-I0T)、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规模发展,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在农村地区的规模部署和推广应用,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5G基站45387个。同时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重视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二是新型农民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强化对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和小农户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按需实施精准培训,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统筹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市场主体围绕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三是农村电子商务推广普。构建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以及网店为重点的农村电商体系,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加快建设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分等分级、采后处理、包装储运、冷链物流、服务管理的标准体系。四是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对全省4万多个益农信息社进行分类指导,优化升级。重点选择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人员、合作社带头人、商超店主等担任信息员。推动县级运营中心建设,强化对益农信息社的管理,提升益农信息社的运营活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河南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相关数据顺畅流转,为决策、分析、研判提供支撑。

  (二)开展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提升村民自治数字化管理水平。开展农村生态系统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在线化监督与管理,推动教育、医疗、普惠金融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乡村。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三)开展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有效整合农业部门内部、农业系统、相关部门之间的基础数据资源,加快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融合,打破数据壁垒,消除数字“孤岛”。建立涉农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体系,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开展经营、农民生产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

  (四)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工程。优先选择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区域公共品牌知名农产品,开展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形成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加工仓储、物流运输、批发交易、电商销售及进出口等全产业链大数据。

  

2021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 0371-65917891

  联 系 人:刘松杰

  邮 政 编 码:450002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