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地行使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的要求,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结合法律新颁布实施或修订应当及时制定、修订裁量标准的,以及有制定的裁量标准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不符合基层执法实践需求的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tnyzhzfj@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局(0371-65917867)。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