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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78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12-0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签发人:宋虎振

  办理结果:B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788号提案的答复

豫农复字〔2022〕71号 


张景林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心,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站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既体现出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河南是国家重要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农业减排固碳涉及绿色种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量、秸杆还田等,也包括生物质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排放源和吸收汇。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十大技术模式》等为指导,结合政策背景、行业特点、河南实际,深化对我省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的认识。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省碳办的要求,我厅成立了“双碳”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作物秸杆禁烧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治理等业务为重点,统筹各类农业绿色发展、节能减排项目,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农业“双碳”工作体系,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河南省农业领域分区域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全国畜牧业温室气体排放样本县数据采集”等工作。

  三是加强问题研究。为更加全面准确地认知把握有关情况绘制河南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工作路线图,我厅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成立了农业双碳工作专家组,依托省农科院设立河南省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基地;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从农业与环境、农业与产业、农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三个层面,对河南省农业农村领域碳排、碳汇、碳储的种类、渠道、规模、形式等进行测算;对农业双碳工作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评价;分析构建农业“双碳”工作机制;服务我省“一区”“两带”“三山”农业发展格局,提出有益于减排固碳增汇的技术和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工作“看得见”“能治理”“可调控”。

  通过持续努力,目前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减排固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2021年全省4.1万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97.89%、资源化利用率达8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2%,农膜综合回收率90%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791亿亩次、覆盖率达到90.5%,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58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7,连续3年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4年负增长,全省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下降46%和1.02%,全省己完成食用菌“双改”项目190家,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97.7%的行政村,129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在保证粮食、生猪、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农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养护,农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在72个县投入资金68亿元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24个县投入资金2.4亿元开展农业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制定出台《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为探索推进农业减排固碳绿色发展成效管理体系和监测机制提供政策支持。

  您在提案中讲到可再生清洁能源、生物质能源利用等问题,是当前我省、乃至全国“双碳”工作需要努力推动解决的重要问题,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意义重大,同时也非常复杂。

  1.关于农业生物质能利用问题。您在提案中谈到“依托较发达的种植业开发生物质能源”。目前,农村沼气是生物质能源的主要利用方式,通过将玉米等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粪污混合,放入沼气池发酵,产生甲烷等可燃性气体,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等。直接通过种植燃料作物、并用以生产生物柴油等,以此来开发生物质能源的利用方式,目前在我国有见于科学研究,但大规模的生产应用尚不多见,其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种生物质能的技术利用难度大,二是相关产业化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三是这种利用方式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燃料作物占种植业结构中的合适比例等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您的建议为化石能源替代提供了一种值得探索的方向,我们将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研究。

  2.关于农业农村领域新能源替代。您在提案中提出“村镇的光伏建设与农村清洁供暖、生物质能源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农村产业现代化、农村深度电气化结合”等,这与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的要求相一致。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当前我省正在修订完善碳达峰政策体系,其中由我厅牵头制定的《河南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的《河南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都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审议中)。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将会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电气化发展的重要能量来源。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取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好生物质能源、新能源等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面临政策安排、市场管理、技术配套一系列实际困难,解决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相关的其他问题,努力在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上取得新成效,为全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新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2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资源利用处 13703843078

  联 系 人:周宪锋

  邮政编码:450002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1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三门峡市政府、政协(各1份)。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