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1号)要求,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三普办”)决定于2023年4月下旬开展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河南省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河南省范围内已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检测机构。
(二)河南省三普办确定、经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三)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要求的资质和条件的、河南省内其他相关检测机构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
二、能力验证项目和样品
能力验证项目为土壤中的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钙、有效磷、缓效钾、有效铁、总汞、全氮、全磷,共8项,参与验证单位需全部参加,不接受部分项目的验证申请。本次能力验证的土壤样品共有4个,样品由河南省三普办准备,分发前完成样品均匀性检测,满足能力验证的要求,每个样品具有唯一性编号。
三、检测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须使用全国土壤普查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阳离子交换量:《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
交换性钙:《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交换液中钾、钠、钙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pH≤7.5);《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交换液中钾、钠、钙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pH>7.5)。
有效磷:《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缓效钾: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缓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有效铁:DTPA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
总汞: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2008)。
全氮:自动定氮仪法,《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 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
全磷: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
每个能力验证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做三个平行,均值结果有效位数按相关检测标准执行。
四、结果评价与应用
(一)结果评价。本次评价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即判定为能力不合格。初验不合格的检测实验室按报名程序提出书面补验申请,且需缴纳补验能力验证样品费用。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有补验的,以补验结果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结果以“不合格”计:(1)补验结果仍不合格的;(2)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或未由本单位检测人员检测的;(3)串通、篡改检测数据或伪造检测结果的;(4)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果,或相关原始记录和图谱的;(5)其他不合规情形应取消结果的。
(二)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检测实验室应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开展整改。限期整改期间,应暂停相应任务,直至整改合格。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河南省三普办将取消其参与河南省土壤三普工作的资格。不参加河南省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河南省土壤三普工作。
五、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须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1),于4月18日前将加盖机构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河南省三普办电子邮箱。其中,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要求的资质和条件的、河南省内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其他相关检测机构,需将符合附件2和附件3等相关要求的有关申请材料(附件4)一并报送。
能力验证样品于4月25日前由河南省三普办寄往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机构,或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机构前往河南省三普办领取。各参加机构须于收到样品后7日内完成检测并将结果上报表(见附件5)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河南省三普办电子邮箱,同时将检测原始记录(含图谱)邮寄到河南省三普办。
河南省三普办收集上报结果后10日内完成结果分析并公布能力验证结果。
六、其他要求
(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检测结果。
(二)各参与方均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未经允许,相关单位、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检测机构之间不得串通检测数据,一经发现,按不合格处理,不得再参加河南省三普办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联系人:河南省三普办袁天佑
联系电话:65917012,13838522319
邮 箱:jczx962@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7号省土肥站土壤肥料监测中心301。
附件:1.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3.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4.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申请书
5.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样品考核结果上报表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