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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标  题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乡振 [2022] 2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17:40 来源: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乡村振兴局:

  现将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促进国家、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21年,我省面对灾情疫情叠加影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但从国家、省后评估及日常督导调研情况看,各地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识别不及时、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不精准、部门数据交换不顺畅以及其他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因此,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上半年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明确监测范围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以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8.8%为调整依据,2022年防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同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

  2.拓展排查方式

  (1)全面筛查。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筛查。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各行政村组织村级调查员或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深入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逐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详见附件),全面摸清农户家庭情况和自主申报意愿,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2)重点核查。在全面筛查基础上,对以下十个重点群体逐户开展入户核查,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十个重点群体包括: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的农户;二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度脱贫的;三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四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五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六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家庭;七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八是往年务工收入占比高但近半年以来务工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3.完善识别程序

  (1)入户核实。针对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风险线索,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乡级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5)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6)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

  (7)录入建档。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

  4.明确识别要求

  (1)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县级完成审核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2)统筹把握标准,确保应纳尽纳。识别监测对象,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决定是否纳入。已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如果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予以帮扶。严禁规模控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彻底排除规模性返贫致贫隐患。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落实情况

  1.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审核批准后10天内,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

  2.存量帮扶对象帮扶落实情况核查

  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存量监测对象,要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落实、精准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帮扶措施要保证精准务实、管用够用,按照以下四个原则把握:一是收入偏低或下滑的,要科学分析原因,及时落实增收措施;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尽快解决问题;三是有劳动能力的,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四是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综合施策。

  (三)排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

  1.明确标注条件

  收入原则上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且持续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2.核查标注情况

  (1)风险消除新标注

  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实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符合“风险消除”标注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原则上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2)风险消除回头看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者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3.完善标注程序

  (1)入户核查。村级组织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核查,填写《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2)村级初选。村级根据入户核查结果,综合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初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乡级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4)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5)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并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6)系统标注。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采集《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规范相关档案资料。

  4.明确标注要求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人为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要坚持审慎标注,严格标注条件,规范标注程序,既不能拔苗助长集中标注,又不能过度帮扶应消不消。风险标注回退程序,参照风险消除标注程序执行。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1.排查内容

  要重点排查五个方面风险隐患:一是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二是重点关注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三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波及面宽、影响面大的收入骤降风险;四是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不稳等区域性重大隐患;五是其他规模性返贫风险。

  2.关注区域

  要重点关注七类区域:一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二是经济发展滞后、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县;三是个别监测对象占农业人口比例明显偏低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任务较轻县;四是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五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街道);六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且监测对象较少的行政村;七是其他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区域。

  3.排查方式

  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妥善应对

  针对规模性风险隐患,本着防范前置、及时化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

  1.脱贫人口信息核查

  脱贫人口重点核实家庭人口变更、帮扶措施落实、收入下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下滑情况,确保脱贫人口基本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核查收入情况,为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确保2022年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打下坚实基础。稳定脱贫人口除以上内容外,重点核实收入多年相等情况。

  2.监测对象信息核查

  监测对象要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等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重点关注返贫致贫风险与帮扶措施不对照问题;四是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中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

  3.补充乡(镇)有关数据信息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部署,补充采集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27日前,完成省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培训。市、县两级4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以及对乡村两级的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底前,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完成进村入户集中排查和问题核实工作。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5日前,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问题信息修正等工作。针对集中排查产生的变量信息,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县为单位提出申请,由市级审核把关,经省级汇总审核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数据审核。6月15日至6月20日,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完成省级抽查,将问题数据反馈基层核实整改。

  (五)工作总结。6月15日前,各省辖市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总结报告,经各省辖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省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乡级直接责任、村级一线责任。特别是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轻县、乡、村,更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留死角。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和整改工作。已经自行开展排查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查漏补缺。

  (二)强化调度指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效率。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省级层面将适时开展工作调研,对各地工作进行调度。

  (三)切实改进作风。要大力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干事,不彻底解决问题不撒手,不切实见效不收兵。要继续下足绣花功夫,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质量。要把集中排查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变成解读宣传政策的载体,进万家门、解万家难、亲万家情,着力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防止层层加码。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的问题、中办督查与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近期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五)做好疫情防控。在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中,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别是在进村入户排查和核实信息工作中,严格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健康安全。

  联 系 人:申付亮、刘臣丽

  联系电话:0371-65919397、65919576

  邮箱:hnsxczxjxxzx@163.com

  附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br>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br>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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