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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时间:2025-04-24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4月24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组组长何宝玉同志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立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解读。解读紧扣法律核心要义,系统阐释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资产管理制度、扶持措施等关键条款,既立足历史沿革明确组织性质与职能边界,又针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资产盘活、集体经济发展等大家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法律实施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

  会议要求,要学好法律,领会核心要义。不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用好法律,推动农村改革。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财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宣传好法律,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讲座采取现场讲座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社会事业中心全体干部参加现场讲座;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部门设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收看讲座。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