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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实施意见 探索走出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时间:2021-04-25 来源:河南经济报

  4月22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要求“十四五”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抢抓战略机遇,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走出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到2025年,我省乡村振兴要走在全国前列

  《实施意见》指出, 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生猪生产平稳发展,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5年,我省乡村振兴要走在全国前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深入推进。在提升粮食核心竞争力上走前列,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初步建成,农业设施装备和现代种业水平全国领先。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要落实五年衔接过渡期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加强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衔接。省级确定卢氏县、嵩县、台前县、淅川县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

  坚守耕地红线 扛稳粮食安全重担

  《实施意见》指出,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打造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确保粮食产能稳步提升。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保护生猪基础产能,2021年年底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造竞争力强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

  支持每个县培育1~2个主导产业

  发展绿色食品业。围绕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延长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做强肉制品,加快“调猪”向“调肉”转变,发展牛羊屠宰加工业,稳定发展禽肉加工,利用丰富的畜禽产品资源优势打造“中央厨房”。

  建设优势特色农业强县农业强镇。坚持“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支持每个县培育1~2个主导产业,到2025年60%的县具有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创建30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大力培育农业品牌,着力打造“豫农优品”整体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到1500个以上。

  深入推进电商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实施县域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2021年年底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乡镇建立乡村规划管理委员会,全面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体系,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到2021年年底,全省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80%以上;到2025年,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100%。

  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济源试点工作。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记者 孔凡哲 李媛媛)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