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文〔2023〕140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机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商丘市农机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机化水平,实现良田与良机融合共促、协同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是我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接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做好农机化服务是提高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作业质量、改善农田环境、改良土壤的重要手段,对提高粮食单产、促进丰产丰收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宜机化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强化农机服务和政策支持,协同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机化水平。
二、积极开展宜机化建设。各地要将宜机化建设作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内容,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统筹谋划、同步实施、协同推进。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田块小并大、弯变直、陡变平,为农机通行和作业创造条件。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田间道路布置充分考虑宜机作业,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断头道路末端掉头点,田间道路通达率应达到100%;机耕干道应满足机械化作业的双向通行要求,机耕支道应能满足当地机械化作业的单向通行要求;机耕路路面宽度一般为6m左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放宽。
三、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各地要结合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模化经营实际和主要农作物种植特点,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和经营需求的农机推广方案,引进、推广一批适宜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经营需要的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鼓励农机企业攻关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模经营急需的新装备、新技术。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先进机具试验示范,探索具有区域特点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四、统筹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各地要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指导引进、筛选和推广适宜机械化生产的农作物品种,探索制定宜机化种业标准。示范推广宜机化种植技术模式。推进各环节机具装备的协同配套,积极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实现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配套。
五、强化农机服务保障。各地要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培育发展一批农机服务合作社,促进农机服务与规模化经营有机衔接,构建完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全要素机械化服务。指导农机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机跨区作业队和应急作业服务队,引导农机合作社同示范区签订作业协议,提高农机化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能力。
六、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各地要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和运营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在农机项目资金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购机申请优先予以补贴,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支持优先实施农机信息化项目,高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引导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全域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