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申请人是否具备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种子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2号)
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农农发[2008]第16号)
4.《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农农发[2008]第16号)
5.《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农农发[2008]第16号)
6.《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技术规范》(农农发[2008]第16号)
办事条件: 需递交以下材料:
1.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申请书(2份)
2. 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检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
3. 种子检验员资格证明以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均为复印件)
4.检验项目范围说明
5.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近期典型检验报告(2份)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省种子管理站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能力考评。能力考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文件审查。农业厅组织考评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⑵能力验证。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农业部,由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给申请人发放预先制备的能力验证样品进行检验技术能力评价。
⑶现场评审。能力验证合格后,农业厅组织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符合性审核。
3.办理批件。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根据能力考评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主管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5日内完成材料初审,能力考评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能力考评时间不超过5个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 河南省种子管理站 邮编:450046 收件人:质量管理科 咨询电话:0371-86150580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申请人资格条件
2.申请人具备的种子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
3.《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2005年农业部公告第530号公布)
4.《种子检验员考核工作安排公告》(2006年农业部公告第615号公布)
办事条件:
需递交以下材料:
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省种子管理站受理相关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资格考核。省种子管理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河南种业信息网上公布。
3.办理批件。省种子管理站根据考核成绩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每年考核一次,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收费标准:不收费